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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7566429/2017- 著录日期   2017-07-27
文  号   
名  称   2017年第二季度全区突发环境事件统计
生成日期   2017-07-27 发布机构   应急中心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 题 词   2017年第二季度全区突发环境事件统计
内容概述   

2017年第二季度全区突发环境事件统计

发布时间:2017-07-27 10:12:27来源:作者:应急中心

  2017年第二季度全区发生2起突发环境事件。具体如下:

  一、钦州市磷酸运输车交通事故致磷酸泄漏事件(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5月12日1时,南北高速大寺出口往北海方向约4公里处,一车牌为贵J51660的贵州省都匀市盛源运输公司挂车与前方钦州市新兴运输公司挂车发生追尾,导致盛源运输公司挂车上的7个磷酸桶破裂,共约5吨磷酸漏出。事故发生点与大寺江直线距离约3公里,附件均为林地,无天然沟渠。泄漏的磷酸流入路边的边坡土壤,造成局部土壤污染,未影响附近地表水体。事发后,现场对事故挂车剩余的磷酸进行承接转移,并利用石灰中和残留在路边的磷酸和事故冲洗水。

  二、钦州天锰锰业有限公司在建硫酸储罐泄漏事件(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5月12日16:20时,受降雨影响,钦州天锰锰业有限公司在建储罐水泥墙地基下沉,挡土墙倒塌,导致储罐挤压,罐内浓硫酸发生泄漏,产生酸雾散发出刺激性气味。事故发生后,钦州市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安监、消防、公安、环保、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开展现场处置,自治区安监、环保等部门先后派出工作组到达现场,环境保护部也派出专家现场指导。现场将泄漏在基坑的硫酸抽入临近的应急池,并对基坑填土合拢,对应急池的酸液投加石灰石粉和粉煤灰中和,并逐步覆土固化。事件后期将固化后的酸泥转运至钦州市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罐体存酸交由原供应商接纳转运。环保部门对事故现场开展持续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环境空气除个别点位、个别监测项目时有超标外,其他点位监测指标均未检出或达标;周边水体水质未发生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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